市政協委員、上海華東建筑機械廠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陳柳宏在提交市政協的一份“社情民意”中反映,“一段時間,本市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又多了起來,其中一些廣告牌的設置與市政府發布的第56號令《上海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禁設的規定相抵觸,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大的隱患。”他建議:建立公眾監督本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常態機制,體現民主監督的效用。
增強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標準的透明度 通過輿論工具,讓公眾掌握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標準,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高度、距離城市快速路的寬度等,不僅可以引導社會公眾加入到監督的行列中來,而且容易監督到位,取得成效。
建立公眾監督網絡,培育監督員隊伍 可以充分發揮市民巡訪團、志愿者隊伍等社團組織的作用,把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監督納入城市環境監督內容中,形成城市環境監督網絡,定時定期分區域進行測評、點評。
創建公眾監督的輿論氛圍 使公眾監督更有底氣,也會給違章者或者意欲違章者起到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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